被曝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一事尚未明朗,其2003年与Apex之间的债务谜团再度浮出水面。
据本报记者调查了解到,长虹与Apex 2006年4月达成债务和解协议后,相关协议的执行并没有到位。迄今APEX偿付给长虹的款项只有3000多万美元,APEX远少于原协议规定应付的1.7亿美元。
记者根据事发后长虹历年公布的年报发现,其逐年年报前后说法不相一致,本应做出交代的事项在时隔数年后模糊处理或者没有下文。
目前,长虹2009年度的业绩报告尚未公布,但在其2008年的年报中,长虹坦承:“公司一直继续推进《和解框架协议》的执行,但因涉及因素较多,程序复杂,未来可收回金额的现值本公司目前无法可靠估计。”
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国内媒体首先曝光长虹与APEX债务纠纷后,长虹也曾发布公告斥责“纯属捏造”。
APEX用商标抵债的真实进展暂且存疑,此次长虹举报门令投资者开始怀疑其公告的真实程度及财务处理的规范性。
商标抵债不了了之
根据2006年4月长虹与Apex签订的《和解框架协议》,Apex同意以其三部分资产:公司的不动产——仓库、Apex公司及其董事长季龙粉持有的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华数据广播控股有限公司(08016.hk)的股权和Apex商标,承担长虹1.7亿美元的债务。
而该商标价值占有相当比重。《和解框架协议》规定,Apex公司将“ Apex”、“Apex Digital”商标转让给长虹,价格“不超过9000万美元”。
在成为长虹的合作伙伴前,APEX只是洛杉矶一家注册资本仅2800万美元、以贸易为主的小公司。2002年,急于通过国际市场做大销售额的四川长虹(600839,股吧),携手当时在美国名不见经传的Apex,把自己的彩电和DVD大规模地打入了美国的百思买等家电连锁店和沃尔玛等大型超市。
Apex迅速叩开美国市场大门的“敲门砖”就是超低价。长虹的中国同行曾透露,一台14英寸普通彩电,中国离岸价为58美元,但Apex品牌的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零售价仅59美元。